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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汉语中出生入死毕达哥拉斯文体的语言阐释(16)

来源:古汉语研究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1-07-27
作者:网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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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接下来的篇幅里,《管锥编·老子王弼注》以辩证观、语言批判、身体批判为三个主线,分解“可名”如何传达“常名”“常名”如何落实为“可名”,

在接下来的篇幅里,《管锥编·老子王弼注》以辩证观、语言批判、身体批判为三个主线,分解“可名”如何传达“常名”“常名”如何落实为“可名”,展开对“无言”(不说、不可说、不必说、不应说、不想说、不用说、说不出等)诸象的分析,又从神秘主义角度研究“正反依待”,深入阐释了“知者不言”“法自然”“正言若反”等老子的“立言”之方。钱锺书在研究老子的过程中,发现中国语言具有文字的多义现象,而导致这一现象的哲学根源则在于:中国哲学传统以对立统一规律作为把握世界意义的哲学方法,即“赅众理而约为一字,并行或歧出之分训得以同时合训焉,使不倍者交协、相反者互成”[31]2。

钱锺书在诸多作品里找到了例证,并将这类现象称之为“情感辩证法”,如,“‘哀’亦训爱悦,‘望’亦训怨恨,颇征情感分而不隔,反而相成;所谓情感中自具辩证,较观念中之辩证愈为纯粹著明。《老子》四十章:‘反者道之动’,‘反亦情之动’也。”[31]1058钱锺书将“心肠或情感的辩证法”区分于“头脑或思想的辩证法”,并将神秘主义归入前一类。因为,在西方文化传统中有“观念的”与“情感的”辩证之别,而在东方文化传统中似乎仅有“心肠或情感的辩证法”。《周易》没有黑格尔式的总结概念运动之发展变化规律的企图,更不存在逻辑、认识论、辩证法一致的思想。就认知方式论,《周易》的辩证法仍属于神秘主义的范围[74]523-526。

作为形而上学的最高本体,不可说的“道”是难以用语言表达出来的。维特根斯坦说 :“当然有说不出来的东西,它显示自己:这就是神秘的东西。”[75]他一再把“说”与“显示”区别开来,为神秘主义的直观领悟和内省体验留了一条后路。如钱锺书所揭示的那样,中国古代也有一种悖论式的解决方式,即由“无可名”走向神秘主义意义上的“多名”。胡河清指出 :“不可名是从逻辑实证的角度得出的结论,而多名则由此而转向了另一种性质完全不同的思维方式——卡西尔谓之‘神话思维’或‘隐喻思维’,海德格尔谓之‘诗的思’,维特根斯坦谓之‘显示’,冯友兰谓之‘负的方法讲形而上学者’,都差近之。”[74]523-528

自先秦起,确立了一个重“象”、重直觉、重体验、重体悟的隐喻思维,这种始源性的思维模式影响了中国文化几千年,它有别于西方文化中借助符号化的概念语言,在判断、推理、归纳等系统中进行的“逻辑思维”。“象”是中国思维乃至语言形式的隐喻性特质的总概括。钱锺书指出,“理赜义玄”,逻辑思辨难以穷尽之,只能“假象于实”,托隐喻类比以为“研几探微”的途径,故可用各种不同的“象”即“多名”来隐喻同一所指对象——“变其象也可”;“及道之既喻而理之既明,亦不恋着于象,舍象也可”[31]11-12。理论文中的比喻只是用来说明道理,道理说明了比喻就可放弃;而且,“取象喻道”采取类推的方法而无法采用逻辑论证的方法,这虽可能产生某种卓越的洞见,洞见的产生仅属于或然率的范围,“所以喻道,而非道也”(《淮南子·说山训》)。

钱锺书心细如发,指出在审美创造中“隐喻思维”发挥了独特的作用 :“诗也者,有象之言,依象以成言;舍象忘言,是无诗矣,变象易言,是别为一诗甚且非诗矣。”[31]12在审美创造活动中,比喻往往成为诗的形象,隐喻思维本身就代表了诗的逻辑,诗的意义也附丽于隐喻得以显现。故中国传统思维模式在审美创造的领域中的价值较其在哲学认识论上的价值为大[74]528-530。真正的诗人,是卓越超拔的隐喻创造者。隐喻是一种富有想象力、创造性的理性,是一种类似触觉、听觉的人类赖以生存的机能,它使我们有可能通过一种熟悉的经验去理解另外一种陌生的经验,从而将世界的不同方面联系在一起,形成一个可以认知的整体。创造出什么样的新的隐喻,意味着开启什么样的世界,创造出焕然一新的现实。

钱锺书提出了“两柄多边”的隐喻理论。所谓“两柄”,指的是取譬时同一喻体具有两面性,两意兼收,相克相成 :“同此事物,援为比喻,或以褒,或以贬,或示喜,或示恶,词气迥异;修词之学,亟宜拈示。斯多噶派哲人尝曰:‘万物各有二柄’(Everything has two handles),人手当择所执。刺取其意,合采慎到,韩非‘二柄’之称,聊明吾旨。命之‘比喻之两柄’可也。”[31]37钱锺书举例说,如同是“月”这个喻体,可有“月”之“玄妙”和“虚妄”两个不同的喻意。所谓“多边”,指的是取譬时所取事物之间的相似性是“多边”的,有多种不同的意义。钱锺书说 :“比喻有两柄而复具多边。盖事物一而已,然非止一性一能,遂不限于一功一效。取譬者用心或别,著眼因殊,指(denotation)同而旨(significatum)则异;故一事之象可以孑立应多,守常处变。”[31]39一般情况下,比喻的“多边”大多分见于各处,但也有用在同一篇作品里的。如艾青的名诗《礁石》便可作多重阐释,文艺理论家、批评家童庆炳有很好的分析[76],此不赘述。

文章来源:《古汉语研究》 网址: http://www.ghyyjzzs.cn/qikandaodu/2021/0727/5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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