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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语言文字论文_唐宋处置构式研究(2)

来源:古汉语研究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1-11-10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1 ”“O 2 ”既可以是名词、代词、谓词,也可以是短语,“O 2 ”具有四种语义类型,分别是与事宾语、结果宾语、施事宾语和处所宾语。“持/取”处置构式出
1”“O2”既可以是名词、代词、谓词,也可以是短语,“O2”具有四种语义类型,分别是与事宾语、结果宾语、施事宾语和处所宾语。“持/取”处置构式出现于魏晋时期,其形成的内因是动词“持/取”的语法化,外因是“以”字处置构式的格式类推。唐宋时期,“持/取”处置构式有两种形式表现,一是“持/取+O1+V+O2”形式,其构式义为“对‘O1’施以处置动作‘V’,致使‘O1’关联‘O2’”,二是“持/取+O(+X)+V”形式,其构式义为“对‘O’施以处置动作‘V’”。其中“O”“O1”“O2”既可以是名词、代词、谓词,也可以是名词性短语,“O2”具有三种语义类型,分别是与事宾语、结果宾语和处所宾语。“将/把”处置构式大致出现于唐代,其形成的内因是动词“将/把”的语法化,外因是“以”字处置构式的格式类推。唐宋时期,“将/把”处置构式有三种形式表现,一是“将/把+O1+V+O2”形式,当“O1”为动词“V”的受事时,其构式义为“对‘O1’施以处置动作‘V’,致使‘O1’关联‘O2’”,当“O1”为动词“V”的施事或当事时,其构式义“对‘O1’施以处置,致使‘O1’发生动作‘VO2’”。二是“将/把+O(+X)+V”形式,当“O”为动词“V”的受事时,其构式义为“对‘O’施以处置动作‘V’”,当“O”为动词“V”的施事或当事时,其构式义为“对‘O’施以处置,致使‘O’发生动作‘V’”。三是“将/把+O(+X)+V+Y”形式,当“O”为动词“V”的受事时,其构式义为“对‘O’施以处置动作‘V’,致使‘O’出现‘Y’的状态”。当“O”为动词“V”的施事或当事时,其构式义为“对‘O’施以处置,致使‘O’发生动作‘VY’”。其中“O”“O1”“O2”既可以是名词、代词、谓词,也可以是短语,“O2”具有三种语义类型,分别是与事宾语、结果宾语和处所宾语,“Y”可以分为五类,分别是结果补语、趋向补语、情态补语、数量补语和动态助词。“捉”字处置构式出现于唐代,其形成的内因是动词“捉”的语法化,外因是“将”字处置构式的格式类推。唐宋时期,“捉”字处置构式具有三种表现形式,一是“捉+O1+V+O2”形式,其构式义为“对‘O1’施以处置动作‘V’,致使‘O1’关联‘O2’”,二是“捉+O(+X)+V”形式,其构式义为“对‘O’施以处置动作‘V’”,三是“捉+O+V(+X)+Y”形式,其构式义为“对‘O’施以处置动作‘V’,致使‘O’出现‘Y’的状态”。其中“O”“O1”可以是代词、名词和名词性短语,“O2”可以是名词和谓词。

文章关键词:

论文DOI:10.27162/d.cnki.gjlin.2020.000516

论文分类号:H141;K244;K242

文章来源:《古汉语研究》 网址: http://www.ghyyjzzs.cn/qikandaodu/2021/1110/5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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